合适的女朋友
你们律法师有祸啊!因为你们把知识的钥匙拿了去,自己不进入,连那正进入的、你们也拦阻。
(路加福音 11:52 吕振中)
你们问我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只能建议:请拒绝成为一个追随耶稣的法利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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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的女朋友——圣经的一些原则
这是给未婚姊妹,也是给未婚弟兄看的。未婚姊妹可以借此省察自己——我够格当人家女友吗?未婚弟兄可以借此查验对象——她够格当我女友吗?我设定的男友、女友,是指「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那些只想谈恋爱而不考虑未来结婚的,不列在我的对象里。另外,这不是详细的圣经整理,而是一些简单原则而已。
今天写的重点,有些前一篇文章《合适的男友——圣经的一些原则》已经提过。重复的我就不再多提,但同样经文,因为对象不同,会有不同的角度与着重点,这些会比较详细讲。
一、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太19:5)(可10:7)(弗5:31)
这句经文,不仅对男方重要,对女方一样重要,但着重点稍有不同。「离开父母,与妻子成为一体」,不是说不能和父母同住,而是说「心态上、生活上,要脱离父母,以妻子为优先顺位」。
注意!这经文请千万不要误解与误用。身为女友,你是没资格拿这经文来要求男友未来不和公婆同住的!假使未来你的丈夫要求你和公婆同住,你就是必须顺服!
另外,发现了吗?假使男方是未信者,他会接受「妻子顺位比父母高」的规定吗?
离开父母,在实际应用上,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你不能期望婚后有不愉快就“回娘家”哦!婚姻,是必须离开父母,夫妻独立自主的。社会上很常见遇到困难就回娘家,这是不合圣经的。(守寡、离婚的不算)这不是说你都不能回娘家去诉苦、求援,但假使你常常这样、继续认为有娘家可回的想法,这就是错误。你要搞清楚你已经和丈夫成为一体,离开父母了,不能继续想要倚赖父母保护。
另一个要注意的是,婚后你不能让父母介入你们夫妻的决策中。这不是说不能请教父母意见、寻求父母协助,而是决策的决定者,是你们夫妻二人,不是父母。因此,当你们夫妻意见与父母不同时,要以你们夫妻意见为意见。当然,有时,夫妻的意见是错的,父母才是对的,但既然已婚,权柄与顺位已经不同,上帝给了你们权柄,你们相对也要扛起责任,自己承担错误的苦果了。
然而,请注意:婚前和婚后,依然有很大差距。婚前的男女朋友阶段,虽然很多婚后的原则已经要开始学习,但依然不是婚后。所以,请别拿圣经「离开父母」这经文,来认为男女双方都不需看重父母意见、不需告知父母一些事情。有些男的会逼女的不听父母意见、不要告知父母、甚至私自结婚;有些女的会逼男的不听父母意见、不要告知父母、甚至私自结婚;这都是严重不当!
对弟兄而言,一个姊妹假使是娇娇女,她是否开始准备离开父母,自己承担起当妻子的责任?对姊妹而言,既然要寻找对象,自己是否装备自己,准备离开父母,自己承担起当妻子的责任?至于单独和男生出去、还保有男性知己、同时跨好几条船……那就别讲了,因为都是违反成为一体命令的。这点和男方相同,就不多说。
二、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要顺服丈夫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5:22-33)
这段经文,对男方与女方,重点不同。
顺服
很难哦!特别是在这高喊女权的时代。但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上帝这样规定,我们就这样做。除非丈夫做出违反圣经的决定,否则妻子就是必须顺服。不因为你学历高、经济好、家世棒……而有改变。这里说「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这很重要。因为很多姊妹严重搞错圣经,结果自找很多重轭来背。
圣经告诉我们:
丈夫是透过对上帝的直接顺服,来达成顺服。但妻子却不同,是间接透过对丈夫的顺服,来达成对上帝的顺服。这有什么差别?差别可大了!丈夫可以直接宣称领受上帝带领,就决定要做什么事;但妻子却不能宣称领受上帝带领,就自行决定要做什么事。当然,不管是谁宣称领受,都要彼此告知与协调。但是,丈夫拥有最终权柄,他是最终决策的裁决者。
看懂了吗?我举实际例子来讲:
丈夫可以宣称领受上帝带领,要去当宣教士(可以不理妻子反对);妻子不能宣称领受上帝带领,要去当宣教士(不能违反丈夫反对)。
看见二者天差地远的差异性了吗?
假使你信主,丈夫未信,你要去教会担任各种额外服事,但丈夫反对,你就是不能去哦!你只能做最基本的,好比守安息日这种而已,其他你恐怕都必须顺服哦!看见信与不信的婚姻,对姊妹而言,是一种更严重的问题了吗?已信的姊妹,一样要顺服未信的丈夫,服从他的权柄的。敬重
这一点,假使男方学历高、经济好……那么,问题不大。问题是,假使女方比男方高,问题常常就会很大,而且很严重。即使现今很多女生学历、收入、职位……都比丈夫好,很不幸的,圣经规定是很清楚的:妻子要顺服丈夫!你就是必须顺服!妻子要敬重丈夫!你就是必须敬重!
很不幸的是,我们的德行,恐怕都没那么大。因此,当夫妻双方,特别是男方假使低女方很多时,请谨慎考虑,不要随便高看自己啊!假使在婚前,你就无法接受婚后必须顺服、敬重,请不要和这人迈入婚姻。因为一旦结婚,就很难合乎圣经地离婚了。合乎圣经地离婚,只有两条:
1. 配偶淫乱
2. 不信者要离去
其他,你只能背起重轭,流泪走下去了。很不幸的,女生常会被感情冲昏头,什么都不在乎。然后自己跳进火坑,自己为自己制造重轭来背。对弟兄而言,婚前,你就可以知道这姊妹是否愿意学习顺服你、敬重你了。讨论事情时,她是否愿意顺服你最终的决定?她是否以你为荣?还是只是把你当工具?当然,身为弟兄,你做的决策,够格让人家顺服吗?够格当人家的头吗?圣经里,「权柄」从来不会单独存在,而是会同时伴随「责任」、「义务」甚至「惩处」的。
在此要提醒一个很重要的观念: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必须顺服丈夫,这种经文不得误用!男方不得拿此经文来要求女方顺服!同样的,丈夫要爱妻子爱到愿意舍己,这种经文也不得误用!女方不得拿此种经文来要求男方答应要求!
我称这种行为叫用经文来「神功护体」、「图利自己」。事实上,电视八卦剧、实际生活里,这种例子处处可见。
请注意我的提醒:假使你的对象,出现这种误用圣经来神功护体、图利自己的情形,你要很小心很小心很小心!因为,这种人常会比未信者更可怕、更可恶!因为,他们会滥用圣经来谋取私利,而不是用圣经来要求自己。
男方动不动就要女方听他的意见;男方不询问女方的意见,常常独断独行;男方做的决策常荒腔走板,又听不下女方的意见与劝告;女方动不动就要男方买东西,否则就认为男方不爱她;发生争执时,认为错的永远是男方,男方永远都必须低头道歉;不管什么事,自己永远是大小姐,男方必须服事得好好的。这些例子,举都举不完,社会上一大堆。
但是,身为基督徒,圣经就是我们唯一的行为准则、唯一的是非善恶判断依据。圣经清楚告诉我们哪些行为正确,哪些行为错误,我们就是以此为判断标准,并努力奉行。
三、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
「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
当今教会普遍女多男少,这经文更显得难以遵守。因此,我也不多说。可是,上面已经提过一些。对姊妹而言,身为妻子,由于必须「顺服丈夫」,所以一旦发生信仰的冲突,状况会比弟兄娶不信者更为严重、重轭更加沈重。所以,自己要想清楚。
在此,我要提醒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就是——妻子可以比丈夫软弱。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比你软弱:原文作是软弱的器皿),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
不管是男女朋友阶段,还是婚后夫妻,妻子是可以比丈夫软弱的,不管是信仰上、德行上……各方面都是。因此,男友信仰很好,女友信仰较弱,是可以的;男友圣经很强,女友圣经不熟,是可以的。并且,男方不得因女方较弱,就有任何轻看的态度,而是必须「敬重」,并当头好好带领。
那么,女方比男方信仰好,可以吗?当然可以!只要自己知道,即使男方信仰较弱,他依然是头,你依然必须顺服,这样就可以了。假使无法接受他是头、就是顺服不了,那就不该和这人婚嫁。事实上,有不少姊妹信仰都比弟兄好,但是,依然遵守圣经丈夫当头、顺服丈夫的命令的。
四、要有独身的打算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林前7:25-35)
和弟兄一样,任何适婚年龄的姊妹,也都必须做好独身的准备。假使出现“疯丈夫”的现象,很容易犯下大错。在独身部分,男方与女方有比较大的不同。因为,弟兄需要配偶帮助,姊妹反而未必须要配偶帮助。在独身部分,姊妹比弟兄更有恩赐。这一点,圣经教导和社会观念截然不同,我们要注意。
「那人(男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女人)帮助他……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创2:18-25)
当然,圣经也讲得很清楚,「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林前11:11),婚姻是一般常态。并且,「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9),所以,假使男女性欲很强,或是就是很需要异性陪伴,那就是嫁娶便是。
但是,为了结婚而结,虽然一定可以找到对象结,可是却未必幸福哦!(硬是要娶、硬是要嫁,一定找得到阿猫阿狗嫁娶,不是吗?)再讲一次,「一定可以结」,和「结了会幸福」,那是两回事,请慎重为之。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
对所有人而言,不管男女,结婚都是常态,独身才是恩赐。结婚不需要恩赐,但独身需要恩赐。然而,有没有恩赐,未必是自己决定,有时是上帝决定。有时自己觉得有独身恩赐,但上帝认为没有,所以让你迈入婚姻。有时自己觉得没有独身恩赐,但上帝却认为有,所以让你独身。不管婚姻或独身,我们敬畏上帝主权,善尽自己本分便是。
五、留意普遍恩惠下的智慧
「要当智慧人,不要当愚昧人」(诗篇、箴言经文极多,不再列举)
这点同上一篇,不再重复。
六、才德的妇人
「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她寻找羊羢和麻,甘心用手做工。她好像商船从远方运粮来,未到黎明她就起来,把食物分给家中的人,将当做的工分派婢女。她想得田地就买来;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她觉得所经营的有利;她的灯终夜不灭。她手拿撚线竿,手把纺线车。她张手赒济困苦人,伸手帮补穷乏人。她不因下雪为家里的人担心,因为全家都穿着朱红衣服。她为自己制作绣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细麻和紫色布作的。她丈夫在城门口与本地的长老同坐,为众人所认识。她做细麻布衣裳出卖,又将腰带卖与商家。能力和威仪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笑。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说: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独你超过一切。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愿她享受操作所得的;愿她的工作在城门口荣耀她。」(箴31:10-31)
圣经对于男生,比较少这种长篇大段的经文,而是零散的。但上帝对于女生,却列出这一大段经文,这是很特殊的。也因此,这是上帝对姊妹的恩典,使姊妹很容易就知道上帝要求与重点。
这段经文,我们无法详细探讨,只能简单提及。重点很简单——娶妻娶德。
请注意,这和现今社会习惯一样截然不同:社会是“以貌取人”(用外表的帅不帅、漂不漂亮、身材好不好……)来决定恋爱对象;但圣经的要求却不是这种,而是「德行」。这整段「好妻子」的经文,完全没有用「外表的漂亮、身材的好坏」来做为判定依据,甚至还特别提醒「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并提及妻子信仰的重要(经文写「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因此,任何弟兄假使选择女友,是把「外貌」列为重要考量,甚至高于对其他德行的考量时,你们已经犯大错了!更可恶的是,现今教会普遍女多于男,但不少弟兄却是贪恋外邦女子美貌,而不把要娶已信者列为绝对必要考量,这罪加一等!至于外貌与打扮,我不是说女生都不需打扮,也不是说装扮美丽不可以,更不是说不能对挑选对象有任何外貌上的喜好,请不要误解。我讲的是,「德行」的优先顺位要占很重要的位置,重要到「有美貌而无德行」、「有美貌而非基督徒」的女生,你必须放弃的程度。
箴言这段经文告诉我们贤妻的德行是什么?
- 可以让丈夫倚靠,对丈夫有益(只想倚靠丈夫的姊妹,该醒醒了)
- 勤奋、努力
- 认真尽本分,不为睡懒觉而轻忽本分(爱睡懒觉的姊妹,该醒醒了)
- 理财能力
- 爱心帮助贫苦
- 努力让家人衣食无虞
- 帮助丈夫得荣耀
- 讲话有智慧
- 让丈夫和儿女称赞
- 是敬畏上帝的基督徒
圣经还有很多关于妻子德行的讲述,在此不多提。单单上述内容,我们就会发现圣经已经告诉我们很多德行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装备自己,或是选择对象了。
在此要提醒一件事:
很多人都以为贤德的女生就是柔柔弱弱、什么都不会,但那是大误解!上帝规定的贤德,可不是这样,而是「柔中带强」的!因为,那段箴言经文,清楚告诉我们,贤德的妻子,是「很能干」的,一点都不是弱不禁风、什么都不会的。这不是说每位姊妹都要做到、都很厉害,不是这意思。因为,不管是男人、女人,我们通通都是能力有限的罪人,都不可能做到完美。但是,起码我们已经有标竿,可以帮助自己努力追求成圣。
另外也要提醒一下:
挑别人?请先看看自己!不少弟兄姊妹对配偶的要求很高,但却不知省察自己是否配得上条件那么好的对象。事实上,很多时候,不少条件不佳、德行不好的人,反而很喜欢挑条件超好、德行超高的对象。这是很糟糕的行为,我们务必改正。
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要在此提一下,就是——处女情结。我很痛恨处女情节的弟兄!更可恶的是,有些自己不是处男,却在意对方是否处女;有些自己是处男,就以此自高来嫌弃非处女。
由于这种信件与论点,我已经接到好几次,所以必须再次公开纠正。只要对方「现在」德行好,请不需去追问女方的过去,更不得在意女方是否处女,或是嫌非处女脏。请不要忘了,在上帝眼中我们都是肮脏的罪人,是蒙耶稣宝血赦免与拯救的。
我们凭什么嫌弃已经悔改的女友或妻子?主耶稣严厉警告,不赦免人的,上帝也不赦免你。请不要忘记这严厉的警告。
最后,对所有弟兄姊妹,我要讲些心里话:
当初,我坚持找不到基督徒姊妹,愿意终生不娶;我自己是处男,但从不要求对方是处女;我看重女生品德,多于看重外貌。上帝不是笨蛋,祂在天上看。谁是不是真心敬畏祂,祂清楚得很。我愿意为主放下,主却赐福我到福杯满溢,超过我所求所想、未求未想的。上帝赐给我的贤妻,不管外貌与德行都兼备,好到我事前难以想像的程度的。
「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
「神实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诗73:1)
「神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3:20)
有些时候,不蒙上帝祝福,真的要自己检讨一下。愿上帝帮助还在寻找配偶的弟兄姊妹,祝福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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