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克果
1837 年,在克尔凯郭尔做新闻记者写专栏稍有名气的时候,认识了雷吉娜(Regine Olsen)。这位 15 岁的少女爱上了他,他们慢慢地论及婚嫁,1840 年订了婚。在订婚以后,克尔凯郭尔以为自己应该把内心的感受告诉这位未来的太太,好使得以后可以互相分担忧患、痛苦。可是,当他把自己内心的所有忧郁,尤其自己有两个原罪,将来会下地狱的感受告诉雷吉娜的时候,雷吉娜当时只有 17 岁,不能接受如此古怪的、颓丧的思想,所以,把他所说的只有一笑置之。克尔凯郭尔认为自己不应该把自己内心的痛苦分担给这位纯洁的少女。因此断然地与她解除婚约。最后他从报上得知雷吉娜和另一个人订婚。在解除婚约之后,他更感到痛苦,一直到他去世。在他的前期日记和著作中,他和雷吉娜的关系一直都是他自我折磨式思虑的主题之一。
真正缺乏的是要让我自己明白,我应该做些什么,而非我应该知道些什么,尽管知识显然应该先于行动。重要的是寻找到我的目标,明确神意真正希望我所做的;关键在于找到一种真理,一种为我的真理,找到那种我将为之生、为之死的观念。
--「AA:12 吉勒莱日记」 - 克尔凯郭尔
我也有两个原罪?那么,我岂不是要背起两支十字架?一支为了圣经;一支为了死人的灵。
那么,谁是一个人的邻人呢?这个词很明显的是由“最近者”构成的,于是,邻人就是那比所有别人更靠近你的人,但这不是在偏爱性的意义上说的,因为去爱一个在偏爱性的意义上所说的比所有别人更靠近你的人,是自爱,——“异教徒们不是也会做同样的事情?”这时那邻人比所有别人更靠近你。但是,他是不是也比你自己对于你自己而言更靠近你?不,不是的,他恰恰是或者恰恰应当是与你一样近。“邻人”这个概念在根本上是你自己的自我的翻倍;“邻人”是那被思者们称作“他者”的东西,自爱中的“那自私的”要在这“他者”之上受考验。就此而言,为了“思想”的缘故,“邻人”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倘若一个人生活在一个荒岛上,如果他根据这诫命来建构自己的思路,那么,他通过放弃自爱可以说是爱邻人。固然“邻人”就其本身是多样的,因为“邻人”意味着“所有人”,然而在另一种意义上说,为了让你能够实践律法,一个人就足够了。就是说,在自私的意义上,在“作为自我”这一行为上,有意识地作为两个,这是一种不可能;自爱必定是独自地作为自我。也没有必要有三个,因为,如果有了两个,就是说,如果有了另一个人,你在基督教的意义上爱之“如己”,或者说,你在他身上爱着“邻人”,那么,你就爱所有人。但是,“那自私的”所无条件地无法忍受的东西是:加倍,而诫命之词“如己”则恰恰是这加倍。那在情欲之爱中焕发着火焰的人绝不会因为或者依据于这一火焰而忍受这加倍,它会是:如果被爱者要求放弃情欲之爱那么就放弃情欲之爱。因此,爱者并非“如己”地爱那被爱者,因为他是要求者,但这一“如己”则包含了一个对他的要求,——唉,这爱者却还是认为爱另一个人甚至高于爱自己。
这样,“邻人”尽可能地逼近自爱;如果只有两个人,那另一个人就是邻人;如果有一百万个人,那么这之中的每一个都是邻人,而这邻人对于一个人来说比“朋友”和“被爱者”更近,因为后者作为偏爱之对象,渐渐地在一个人身上与自爱团结在了一起。邻人以这样一种方式存在着并且与一个人如此接近;对此一个人在通常也会有所知,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相对这邻人有着各种权利,认为自己可以在这邻人这里要求一些什么。如果有人在这种意义上问,谁是我的邻人,那么,基督对法利赛人的那个回答则只会以一种特有的方式包含这答案,因为在这回答之中,那问题才被转化为反向的问题,由此所表达的是:一个人要以怎样的方式问。就是说,在讲述了关于慈心的撒玛利亚人的寓言之后,基督对法利赛人说(《路加福音》10:36):“你想这三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人呢。”法利赛人“正确地”回答了:“是怜悯他的那个人”;这就是说,通过承认你的义务,你就很容易明白,谁是你的邻人。法利赛人的回答包含在了基督的问题之中,这问题通过其形式强迫法利赛人做出这样的回答。那个我对之有义务的人是我的邻人,并且在我履行我的义务时,我显示出,我是这邻人。就是说,基督没有谈论“认识邻人”,而是谈论“自己成为邻人”,谈论显示出是作为那邻人,如同那个撒玛利亚人通过自己的慈心将之显示出来;因为通过这慈心他并没有显示出,那被打劫的人是他的邻人,而是显示出他是被打劫者的邻人。利未人和祭司本来在更确切的意义上是被劫者的邻人,但他们不想要对此有所知;撒玛利亚人则相反,他因为人们的偏见而被置于误解之中,他却正确地领会了:他是被抢劫者的邻人。选择一个被爱者,找到一个朋友,是的,这是一份麻烦的工作,但邻人是很容易认识的,很容易找到,只要一个人自己想要,——承认自己的义务。
--「爱的作为」 - 克尔凯郭尔
有谁爱死人如同自己呢?ーー「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谁愿意为复活付出心力,谁就是我的邻舍;谁不愿意为复活付出心力,谁就是我的仇敌。